关于停止接收省外及非产前筛查机构送检的无创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产前检测通知
2019-12-06 阅读数:107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019年1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国卫办妇幼发[2019]847号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有关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产前诊断机构是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全程服务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产前筛查与诊断方案、检测前咨询、检测申请、临床报告出具、后续咨询、产前诊断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临床服务。申请开展采血等服务的产前筛查机构须与产前诊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医学检验实验室受产前诊断机构委托,提供实验室检测并对检测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鉴于以上《国卫办妇幼发[2019]847号文》:文件要求,更加合理规范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我中心从2019年12月23日开始,停止接收广东省外及非产前筛查机构送检的无创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产前检测项目。
以上变更如给您的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再次感谢您对广州华银的支持,如有疑问或其它要求,请拨打客服免费咨询热线:400-888-1223,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uploadfiles/file/20191206/20191206170756_9879.pdf
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