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三方协议》未签订协议停发产诊报告的紧急通知
2019-12-23 阅读数:998
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根据卫生计生委《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产前筛查机构应与产前诊断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落实后续检测和产前诊断服务;产前诊断机构可与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医学检验所合作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为了规范开展广东省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服务,提高产前筛查与诊断质量,确保高风险疑难病例转诊、会诊渠道畅通,甲、乙、丙三方按有关规定签订三方工作协议。
出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产诊报告的无创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产前检测医院,请打印附件《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尽快签定协议并返回本中心,如未及时签订协议的客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将于12月19日停止签发产诊报告!
以上变更如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感谢您给予的大力配合!如有疑问或其它要求请拨打客服免费咨询电话:400-888-1223,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的支持!
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